看上阿狼是因为它很胆怯,当我把它举在空中时,它瑟瑟发抖,黑而圆的狗眼冲我乞求地直眨巴。那时它只有2个月大,是北京犬和博美杂交出的公狗。腿很短,跑动时小屁股左颠右翻,像条毛毛虫在地上滚动,这让我顿生怜惜之心。我对它寄予厚望,希望它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勇敢无畏的男子汉狗,于是我顺口叫它阿狼,虽然它小时候长得既不像狼也没有狼的狠劲,甚至更像一只可怜的小羊羔。
事实证明我叫它阿狼是有先见之明的。当阿狼长到七个月时,它的狠劲就显出来了。这时的它被喂养得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有一种特别的张狂。除了我家的人,其它任何固有存在物在它的意识里一律是敌人,它用仇视的眼光打量他们并用尖锐的嗓门大声咆哮。它的力气也愈发壮大,有时是它带动我趔趄地跑路而不是我牵着它悠闲地走。
更让我伤脑筋的是,它和我一样天不怕地不怕,甚至比我还狠。只要不顺眼的一律不认账,汽车太嚣张,咬;自行车很奇怪,咬;这个长得不对劲,也咬,它不是假咬,我亲耳听见它气愤得上下牙齿撞击得“当当”作响。有时牵它出门溜达,邻居在很远的地方看它出来了,就四下出声警告:歪(凶)狗狗出来了,有小孩的把小孩抱好,免得被狗咬;或是正在聊天的邻居立即惊惶作鸟兽散状。这让我很头痛,我怕邻居误会它是疯狗而处决它。
它孤傲自大,不仅目中无人,目中也无狗,纯属狗类叛徒。曾经一只高大威猛的土狗向它表示亲热,阿狼不顾自己体积仅是对方的四分之一,勇敢地追赶着土狗四处乱窜,激起四方尘土,直到土狗悻悻地夹着尾巴溜掉为止。
唯一的例外,唉,这只狗还很好色。它喜欢穿鲜艳衣服的女孩子,这是它唯一不视为敌人的对象。遇到美女,阿狼就变得温驯,哼也不哼地乖乖跟别人跑,对我吼它回来的声音置若罔闻。我狠揍它几次后,它好多了。再看见美女,它顶多友好地跑到脚下,献媚似的嗅嗅或是舔舔别人的脚,再乖乖地溜到我身边,恋恋不舍地目送美女远去,舌头伸得长长的垂涎欲滴。
某些时候它也是孤独的狗。没有朋友,没有恋人,它的精神支柱就是我。我不在家的时候,它总是显得呆呆的,静静地趴在地上沉思。听到我上楼的脚步,它后脚立起像人一样,前爪在门上抓得哧哧作响,等我进门后,它前扑后仰,抱着我的腿撒娇,起码有近十分钟的欢迎仪式,高兴得眼泪鼻涕横流,太兴奋的时候还会小便失禁,在地上留上星星点点的狗尿。
它小的时候因为调皮从高处跳下把腿摔断了,我照顾了它两个月,有天晚上闪电打雷,它害怕得发抖,我就把它搂在怀里睡觉。它一直心怀感激,以最忠诚的态度对我,在家庭纷争中坚决站到我的立场,并在矛盾最尖锐的时候冲我的父母狂吠警告。
它虽然对外人咬牙切齿,但是对自己人友好得近乎卑谦。它不敢咬我,有时我为了试它故意把手指伸到它的嘴里,它赶忙用舌头把手指顶出来,并温柔地舔我的手指。一次它不小心抓伤了我,被我父亲狠踢了一脚,那一脚重得啊,把它的狗尿狗屎都踢了出来。我吓坏了,抱着它哭,它也哭,大滴大滴的眼泪从忧伤的眼中流出,顺着它的长毛滴落。它很委屈,呜呜低叫,并用舌头舔我的伤口,它在后悔。
现在阿狼快一岁了。依然凶狠成性,爱色如命,我们越发离不了它了,它成了全家的宝贝,甚至比我还要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