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对“当日奶”进行严格监管,杜绝“当日奶”在经销领域出现。据市质监局食品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些乳制品生产企业在乳制品,特别是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液态乳制品包装上,违规标注生产日期。而乳制品从奶源基地挤出后,一般要经过灭菌、检验等程序,仅检验一项就至少需要24小时—48小时,所以,所有的乳制品出厂时均已不是鲜奶,生产日期也不可能是当日,而至少是两天半以前。只有真实标注生产日期,才能使乳制品的保质期更加准确,如果按“当日奶”标注,消费者喝到的乳制品保质期将至少被人为延长了3天时间,极易出现质量隐患。
市质监局要求,哈尔滨市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液态奶包装的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其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其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