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廣東省禁止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城市城區街市及超市即場殺家禽,違者最高罰十萬元。
據香港中通社廣州三月九日電,有關通知要求該省各地工商部門加強對市場的監督,凡是沒有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禽類,一律不得進入市場銷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者最高將受到十萬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責令整改,沒收服務收入,處以十萬元以下罰款,服務收入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以服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即日起,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城市城區的肉菜市場、超市,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一律停止現場宰殺禽類,其他市場確需宰殺禽類的,必須在指定的封閉場所集中宰殺。市場開辦者要落實消毒制度,搞好場內衛生。
香港幾年前就提出要建禽鳥「中央屠宰場」,但由於各種困難而遲遲未能動工。目前廣州郊區已有一些禽鳥屠宰城,有些市場也有專門的屠宰點,但規模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