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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紧急叫停现场杀鸡

时间:2006-04-18 主题:广东紧急叫停现场杀鸡 点击:

      通知即日起生效,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从即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城区的肉菜市场、超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一律停止现场宰杀禽类。  

      违反者最高罚10万元

      通知要求该省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凡是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者最高将受到10万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整改,没收服务收入,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服务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服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日前全面清查经营活禽摊店

      广东省工商系统将在3月10日前对辖区内市场所有经营活禽的摊店进行全面清查,已经上市摆卖的禽类,凡是未取得防疫合格证明的,一律禁止销售。同时要求加强禽类的进货台账登记管理,做到票账一致。对未持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销售禽类的经营户,将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坚决依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服务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服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即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城区的肉菜市场、超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一律停止现场宰杀禽类,其他市场确需宰杀禽类的,必须在指定的封闭场所集中宰杀。市场开办者要落实消毒制度,搞好场内卫生。凡因市场开办者未履行管理责任,市场上屡次发现销售未经检疫禽类的,也将对市场开办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如发现有未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或者履行职能不到位,仍有未经检疫的禽类上市摆卖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巡查人员的责任。

      最大阻力是市民消费习惯

      广州市农业局局长梁淇江昨天说,广州市目前正在酝酿推进禽鸟集中屠宰和戴脚环上市,并通过标准化和强制免疫,逐步淘汰一些家禽散养户。他特别表示,“这两大举措是大方向,旨在建立防控禽流感的长效机制”。目前,具体的操作方案正在研究论证。梁淇江认为,传统的市民消费习惯是实行集中屠宰的最大阻力。集中屠宰从防疫、卫生等方面来讲都有很多好处,但市民喜欢现场选择活鸡现场宰杀。据了解,香港几年前就提出要建禽鸟“中央屠宰场”,但由于各种困难而迟迟未能动工。目前广州郊区已有一些禽鸟屠宰城,有些市场也有专门的屠宰点,但规模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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