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环保、畜牧部门对全县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畜禽养殖场的管理原则、措施、办法及标准。要求凡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实行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对拒不执行环评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