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原畜牧网 -> 畜牧业 -> 畜牧法规 -> 《畜牧法》7月1日起实施
 

《畜牧法》7月1日起实施

日期:2006-6-16 12:47:00  来源:不详 主题:《畜牧法》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昨日上午,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宣传贯彻《畜牧法》电视电话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沛镇、副市长阮建明参加。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宣传贯彻《畜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据了解,即将实施的《畜牧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确立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作出了畜禽品种审定推广登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种畜禽质量监督等有关规定,特别是对规模养殖的条件、养殖场要求、养殖行为、畜禽标识、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未涉及,属于《畜牧法》的创新内容。
    阮建明指出,要广泛宣传《畜牧法》,推进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
 

 
 
  广告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