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中山市决定降低四项涉农收费标准,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一是降低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标准。一个批次出栏猪、牛、羊50头,禽l000只以上的,动物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30%;日屠宰猪、羊500头,牛100头,禽10000只以上的屠宰厂,动物产品检疫费收费标准降低30%。二是降低农机监理收费标准。将现行拖拉机号牌费收费标准,由不反光号牌每副最高不超过30元降低为25元,反光号牌每副最高不超过50元降低为40元。三是降低渔业船舶检验费标准。将总长为12米以下、渔民自用从事捕捞渔船的收费标准降低10%。四是降低海事调解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