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 | 畜牧行业会讯 | 畜牧市场分析 | 畜牧机械 | 企业管理 | 畜牧法规 |
当前位置: 中原畜牧网>畜牧业>畜牧法规>合肥率先实行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

合肥率先实行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

时间:2006-05-09 来源:不详 作者:admin 点击:
       中广网合肥8月9日消息(记者张宏)为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安徽合肥自本月起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实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合肥市将重点把好动物检疫的“七个关口”,即产地检疫关、屠宰检疫关、运
       中广网合肥8月9日消息(记者张宏)为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安徽合肥自本月起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实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合肥市将重点把好动物检疫的“七个关口”,即产地检疫关、屠宰检疫关、运输检疫关、市场检疫监督关、防疫条件审核关、违法案件查处关和重大疫情处置关。全市屠宰场和肉类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加工;切实履行动物进场时查验检疫证明的义务,主动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动物产品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盖或者加封验讫标志后方可出场。为进一步保障市民消费安全,合肥市还规定,大型超市、商场等市场举办者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员;依法履行索票索证和查证验物义务,不得接纳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本市场;积极组织有关畜产品的经营、加工、销售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生猪产品销售、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宾馆、集体伙食单位,不得购进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