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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

日期:2007-6-2  来源:不详 主题:国务院批准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

本报讯 (记者余向东;程云)2月14日国务院批准并印发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文见第四版)。这是我国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为了广泛宣传《纲要》的时代背景、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并就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农业部2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贯彻实施《纲要》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发布会由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李健华主持。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所长唐启升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京30多家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新闻单位的记者到会采访。
  范小建指出,《纲要》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领域最重要、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纲要》的实施,将使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在方向与目标上更加明确,在政策与措施上得到落实,对实质性地提升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能力、开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新局面,将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范小建强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离不开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广泛支持和共同努力。贯彻实施《纲要》精神,是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农业部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尤其是作为承担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主要职责的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扎实到位的工作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突破影响工作开展的各种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开创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新局面。
  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科技部、国家海洋局、中国科学院等有关部委的领导,农业部有关司局的领导,联名写信呼吁编制《纲要》的有关院士、专家以及在京有关渔业单位、各海区局、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等共120多人出席了发布会。
  又讯28日下午农业部渔业局在京召开了贯彻实施《纲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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