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中央控制室含微机的主控制台(或控制箱)及相关仪器、仪表,对饲料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和监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1.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听等感官正常,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理解、计算和表达能力。手眼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6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和中级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教育、实验(模拟)设备和工具。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饲料加工职业毕业证书。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8.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
1.8.5 鉴定时间
1.8.6 鉴定场所设备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一)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二) 认真负责,履行职责;
(三) 爱护财产,节约资源;
(四) 刻苦钻研,精益求精;
(五) 密切配合,解决问题。
2.2 基础知识
2.2.1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一) 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的相关内容;
(三) 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
2.2.3 安全知识
(一) 防火防爆等消防知识。
(二) 安全用电知识。
(三) 安全生产常识。
(四) 防意外事故知识。
2.2.4 专业基础知识
(一) 工艺设备基础知识
(1) 输送、配料、混合工序工艺流程;
(2) 提升机、混合机的名称与分类。
(二) 产品与营养基础知识
(1)饲料产品的分类与特点;
3.工作要求
3.1 初级
职业 功能 热门畜牧业
· · · · · · · · · 广告也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