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大冶地区普降大雾,一头野猪闯入茗山乡中门村的农田,疯狂撕咬干农活的余婆婆,其侄儿发现后赶去营救,被咬成血人。10多位村民陆续赶到才赶走野猪,将两人送往医院抢救,暂无生命危险 (12月8日 《楚天都市报》)。
野猪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许多地方将它列为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今,受重点保护的野猪由于过度繁殖,危害庄稼、给村民造成心理恐慌和不安全感甚至主动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虽然国家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但这种规定往往很难落实到位。而为了对付日益猖獗的野猪,农民常常采用的办法就是广布铁夹子。且不说这种捕杀是否合法,星罗棋布的铁夹子犹如地雷阵,也容易对人造成伤害。据报道,现有野猪1000多头的杭州西湖风景区内,今年就发生多起游人被铁夹子夹伤事件。
我们之所以把大熊猫、藏羚羊、华南虎等列入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关键是其珍贵、濒危。如今,野猪早已不再珍贵、濒危,过剩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却是众所周知。因此,是该摘下其 “重点保护”牌子了。诚然,人与动物都有生存的权利,但是,人类尚且要计划生育,何况是会危害人类且繁殖能力极强的野猪呢?野生动物的保护办法不应该一成不变,而应当是动态的。当野猪伤人成为普遍现象时,就当以保护人为重。否则,就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