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上海金茂大厦君悦大酒店、位于普善路的野珍馆野味专卖等5家上海著名宾馆、饭店、食品商店,开始销售特种野猪肉、油炸野兔肉、梅花鹿肉等。市食药监管局表示,虽然这些野生动物已经国家林业局公布可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但相关部门需对其实行全过程监管。在沪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制品的单位,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接受监督检验,保证此类肉制品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方能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