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7月起施行
7月1日起,市民去市场买肉将可清楚地看到每一档口的肉品来源及检疫情况,而不用再“蒙查查”了。昨日,在《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强调,新例中改变了原来的定点屠宰,鼓励生猪企业创立品牌,就是让市民能吃得更放心。
明示肉品来源检验证明
时下,市场肉档大多只统一标识所卖的为放心肉,但哪些肉品出自哪一家屠宰厂并未标明。新条例中规定,生猪产品经营者要明示生猪产品的生产厂家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不明示或明示假信息者最高将被罚款400元。李力指出,私宰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比正规的屠宰场成本低,而鼓励企业创品牌就是为了引导现代屠宰厂从代宰加工厂向真正意义的肉联厂发展,以让今后广州的肉联厂能有自己的牌子,让市民认牌子买肉。
举报“私宰”10日内答复
新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投诉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于署名举报或者投诉的市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报之日起十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并特别强调要为举报人或投诉人保密。且一旦举报人或投诉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受到威胁或侵害时,公安部门应及时制止和查处。另外,还明确举报或投诉案件经查属实,相关部门应给予举报人或投诉人奖励。
打破垄断外地肉可入穗
新条例最终定稿条文中确定了屠宰厂的开设要公开招标进行、外地合格肉品可以进广州、建立生猪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同时,明确了对烧烤档等个体户的监管,如果查到使用不合格生猪产品,最高可能遭10万元的罚款。此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禁止参与经营屠宰厂(场)、肉菜市场、生猪产品批发。一旦出现渎职失职行为,除处分外,还将被调岗。李力还提到,新条例中对于生猪产品的流通管理包括广州人喜爱吃的猪肉制的腊味在内。如其中规定肉制品加工的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