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但有钱开公司,这一恶劣的行为最近被杭州上城区法院(以下简称“上城法院”)喊停。浙江市场导报《维权周刊》从该院获悉,欠下债务的玉环人金瑞云及其创办的公司已“落入”该院视线,并可能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万欠款4年不还
据悉,2001年11月26日以及2002年2月8日,金瑞云共向朋友项先生借款7万元,当时约定利息为1.5分,半年后归还。到期后,因金瑞云还款有些困难,故承诺将在2003年8月30日之前归还,同时支付利息1万元等。
但此后,经项先生几次催讨,金瑞云除了在2004年3月支付利息1万元后,就一直拖欠本金以及剩余利息。无奈之下,项先生起诉追索欠款。2006年1月,上城法院做出判决,判令金瑞云归还7万元以及利息2.69万余元。
谁知,判决生效后,金瑞云非但不还钱,还和法院的工作人员玩起了“躲猫猫”,让他们“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项先生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百万增资从何而来
上城法院执行局的吴健副局长告诉导报记者,在执行时他们发现金瑞云在杭州转塘有一家“杭州市富明鱼粉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300万元。
没有钱还债,却有资金来投资公司?吴健副局长说,在调查中发现,金瑞云曾在2006年4月将公司的注册资产从10万元增至300万元。增资额达29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而金瑞云欠项先生的借款连本带利也才9万余元,显然,金瑞云是具有履行偿还债务的能力而不履行。另外,他们还听说金瑞云仍在四处借钱,另有多家法院也到鱼粉公司找过他。
吴健副局长表示,他们还发现金瑞云儿子名下还有一处100多平方米的住宅,但其工作不久,同在鱼粉公司上班。申请人项先生认为,这套房子首期就需50多万元,金瑞云的儿子不可能有能力独自承担这笔巨额的购房费用。
根据金瑞云的增资行为以及其家人的财产状况,法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他完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金瑞云存在逃避债务的嫌疑。对此,法院将根据查明的情况,对金瑞云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尽早解决这个借款案件。
吴健称,今后这类“老赖”将被列入法院债务人名单,并通过媒体、互联网、法院公告等形式进行曝光,同时该院还将向工商部门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限制其投资、注册新公司等投资行为,并将其不诚信行为向有关金融机构通报,限制其进行的融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