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20日起在各大水产市场及超市试行
本报讯(记者 肖刚)从明天开始,市民在青石桥农贸市场(含青石海鲜城)购买鱼、虾、蟹等水产品时,不要忘了查看商家的检疫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将于明天先期在青石桥农贸市场等几大水产市场及市区内经营水产品的超市、商场试行,明年6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下午在青石海鲜城二楼一商铺看到,商家已经领到市水务局发放的购销台账,正试着填写台账要求记载的产品种类、来源、数量、时间、运输单位等。在市场卸货处,工人们正在对设在旁边的水产品快速检测室进行装修布置。
有了“双证”,仍要接受日常检测
市水生动物检疫站负责人曹成易介绍,所有进入青石桥农贸市场水产区(含青石海鲜城)的水产品,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入境检疫检验证书可视为质量合格证明。
不过,取得两证的水产品进入市场后,渔业、工商、街办仍然会对其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市场开办方也将进行日常检测,日常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进行无害化处理或没收。
出现歪货 市场开办者难逃责任
同时根据规定,水产品市场开办者将对本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须配专、兼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应立即制止销售者出售或转移,并不得为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提供保管、仓储、运输、经营场地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