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业是湖北省洪湖市无可争议的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洪湖市为了更好地加快水产业的发展,着力建设全国淡水水产第一强市(县)的目标,于7月份出台了《关于又好又快发展现代水产业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展现代水产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市以创建全国淡水水产第一强市(县)为目标,实现淡水水产总量、淡水水产加工总量、农民增收水产贡献率三个全国第一。到2010年,全市规划水产养殖面积100万亩,水产品总量达40万吨,水产业产值达到42亿元,年水产品加工能力突破18万吨,出口创汇突破8000万美元,水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 80%以上,水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总额的75%,全市半数以上乡镇(管理区、办事处)成为水产专业乡镇。今年全市实施“三个十万”工程,(即:老塘堰改造升级10万亩,低湖田连片开发鱼池10万亩,在中稻田集中发展小龙虾野生寄养10万亩),实现水产品总量达到32万吨,水产总值突破32亿元,出口创汇 3000万美元,水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72%以上。
二、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
壮大板块规模。主要建设好滨湖新旗虾蟹混养等“六大水产板块”核心区。对生产线在23.5米以下的非基本农田,整体开发成生态型标准养殖池塘10万亩。市委、市政府今年对集中连片新开发达万亩以上的示范区按每亩10元的标准以奖代补。同时升级改造10万亩老塘堰,发展虾稻连作10万亩。
调优品种结构。大力发展河蟹等名特优品种,水产品优质率达80%以上,名特优养殖面积达6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生态渔业、立体养殖,提高水域(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力争亩平增收1000元。
培育优质苗种。重点建设好湖北鳜鱼原种场、长河蟹苗培育基地、通泰鳜鱼良种繁育基地等十大苗种繁育基地。
加强标准化生产。逐步建立统一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水产环境、水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力争2010年全市无公害水产品生产面积达到100%,新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标识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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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扶持引导,推进产业化建设
突破性发展水产品加工。到2010年,力争培育一家产值过10亿元、一家产值过5亿元、2至3家产值过亿元、3至5家产值过5000万元的重点龙头加工企业。大力促进渔用饲料加工、渔需物资生产等水产相关产业发展。
创建水产知名品牌。从2007年起,洪湖河蟹等水产品实现带“牌”上市,力争三年内培育10个以上市场竞争力强、信誉度高的水产知名品牌。加大奖励政策力度,对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由市政府奖励1万元;达到省级知名品牌的,每个品种奖励2万元;达到国家级知名品牌的,每个品种奖励5万元。
加强水产品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在新堤城区再投资1.5亿元兴建交易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年水产品交易额突破10亿元的国家级水产品原产地批发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子贝渊等6个渔港码头和29个水产原产地集散市场的建设。力争三年内全市培植一定规模的水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5个以上。在北京等大中城市设立规范窗口36个。
四、推动科技进步,提升整体科技水平
提高水产科技含量。市政府每年筹资100万元资金用于水产科技推广和试验示范。三年内在全市培育1000个水产科技示范户。大力实施“百村千户万元”工程,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塘、技术要领直接到人。
健全水产科技服务体系。每个乡镇确保一名水产公益性科技服务人员,形成以公益性技术服务部门为依托、社会和农民自办服务为补充的水产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2007年建成“洪湖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检验检疫中心”和“洪湖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站”。
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强化渔业行政管理职能,限制发展对水域环境污染严重的养殖品种,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和资源掠夺式经营。
[page_break]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水产业发展支撑能力
稳定现有各类支持水产业发展的政策。对已立项的水产发展项目,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对长江禁渔、增殖放流等建设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国家和省级水产项目,特别是苗种基地建设项目,市财政列入预算按比例落实配套资金。
实行部门整体联动。财政等有关部门等均拿出切实可行的惠渔措施。信用联社保证每亩改造资金贷款不少于500元,对连片改造达1000亩以上的单位或养殖户,每亩改造资金贷款不少于1000元;公安、工商等部门保证境内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六、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工作落实
加强领导责任。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洪湖市水产工作领导小组”,市“四大家”领导包乡镇区办,各乡镇区办党政一把手责任到开发的板块。各乡镇区办党政一把手是各地水产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完善激励机制。市和各乡镇区办实行目标管理。对年终完不成水产业发展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先评模,不得提拔。今年市政府拿出200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