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从2月1日至4月30日的3个月内,包括锦江、沙河在内的全省(四川)长江流域和所有天然水域内将禁止下河捕鱼,同时全省市场、餐馆也将禁止以任何形式销售河鱼。
为确保禁渔期里“江中无渔船,船上无网具,市场餐馆无河鱼”,渔政部门将对各水产市场、大小河鲜酒楼餐馆进行执法检查。
渔政部门告诫市民,如发现有违规下河捕鱼或非法贩卖河鱼的,可拨打省市渔政部门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