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继祥 通讯员 吴会明)为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水域滩涂资源,强化水产养殖规范管理,集美区日前出台了关于东部海域水产养殖规范管理工作方案。4月1日起,全面启动水产养殖登记工作,力争今年内完成东部海域水产养殖登记,并按要求汇总材料,建立档案。
水产养殖规范管理将按照依法养殖、先控制后规范、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2006年完成集美区东部海域责任范围内的浅海养殖、滩涂养殖普查登记。
集美区水产养殖现状普查登记及规范整治,分动员部署、普查登记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4月份开始,着重对浅海(网箱、吊养)和滩涂养殖进行普查登记,普查登记完成后,由区相关领导小组组织对东部海域水产养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此期间,集美区将加强海洋执法监督,防止“抢养”事件发生。执法检查监督中,将对“非法新养”给予拆除,对“违法强养”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