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郾城区孟庙镇的杨某在某饲料经营店以14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袋某品牌饲料。回家拌料时,杨某发现标重40公斤的饲料实际只有39.6公斤,少了8两。杨某要求店主加倍赔偿其损失。店主对杨某所说不甚相信,又抬了两袋饲料上秤称,发现斤两都不足,其中一袋缺半斤,另一袋缺四两。店主对此也非常生气,答应给足杨某所缺8两饲料,并以饲料不是自己生产为由,拒绝加倍赔偿。杨某遂到孟庙消协分会投诉。
接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遂陪同杨某前往该饲料经营店,消协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让店主先行赔偿杨某一定损失,然后再向厂家追回赔偿,店主甚感为难。消协工作人员遂电话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厂家最终同意让饲料店负责人先行加倍赔偿杨某所缺饲料,对饲料店承诺进料时再行赔偿。